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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煤矿副井东罐笼防坠器不脱钩试验顺利通过验收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7-01-18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五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

    1月17日中午12点,运转工区人员全部提前到位,副井罐笼开始停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工区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山东信力工矿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按照试验作业程序,分别进行了检查性试验和静负荷试验。通过检查和现场测量,防坠器不脱钩试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355-2005《矿用防坠器技术条件》检测项目标准要求,试验结果为合格,标志着太平煤矿副井东罐笼防坠器不脱钩试验顺利通过验收,为矿副井安全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王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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